发布日期:
星期四, 2007, 八月 2
咨询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问问我没和公司签合同,3月3号他把我辞掉了,我能和公司要经济补偿么。
咨询答复:
你好,你虽然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和公司之间成立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监察机关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