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一, 2009, 五月 11
网友 cbauxx 向专家 詹德强 提问:
我做销售工作,考核方式为:底薪+提成,前两年基本每月在万元以上,今年公司通过增加考核目标任务和改变考核办法的方式,使的收入锐减,只有以前的十分之一,很难维持工作的需要。其实公司想逼我主动提出辞职。请问这种情况下本人如果主动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吗?公司合同一年一签,我从03年一直工作到现在。 谢谢!
答复:
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若你主动提出辞职,则依据现行法律,公司不需要支付你任何经济补偿金!根据你讲的情况,公司目前的做法可能存在不当之处,变更或增加考核内容应当与员工进行必要的协商或通过民主程序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