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任职与罢免要求

作者(来源): 

劳资先锋

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2, 二月 29

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外企工作的人员,去年被选为工会副主席,我想了解法律对工会主席任职和罢免有什么特殊保护?

劳资先锋网 童铃律师:

你好,根据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 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罢免程序的规定,一是从法律上规定了工会主席的罢免程序,二是从一个侧面起到保护工会主要工作人员的作用。根据本款规定,罢免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必须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根据民主选举原则,工会主席是由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的,所以罢免也必须经过这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