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生劳动报酬可否低于最低工资

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2, 十一月 14

问题:我们单位有几个在校大学生实习,其报酬发放有没有标准,可否低于最低工资?

劳资先锋詹德强律师答复:

   目前,对学生实习的报酬,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依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26条规定: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校生实习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两个原则标准:

   一是根据学生所付出劳动量与劳动成果,支付与之相 应的“合理的实习报酬”;

    二是最低劳动报酬底线是“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如何确定报酬,原则应结合岗位实习的条件和工作状况,根据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