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奖励不裁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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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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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3, 五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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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姜明)4月27日,记者从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天津市将向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但保证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补贴,其中:签订或续订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期限补贴;签订或续订10年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二年期限的补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其他方面的补贴力度,以保障就业。  

对于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而且有希望恢复的,能够通过调整工时、班次并且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措施实现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天津市将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补贴,这个稳岗补贴最初会发放6个月,补贴的人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在岗职工总数的50%。   

根据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扩大对企业交纳社会保险和继续教育方面费用的补贴。对依法与大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签订或续订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期限补贴;签订或续订10年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二年期限的补贴。   

在培训补贴方面,天津市增加了学历和职称提升的补贴。 另外,天津还将向企业发放继续教育培训补贴,对于职工开展针对性或者普及性培训的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本单位按照工资总额1%列支的教育经费部分,天津市将会给予培训费补贴,补贴额将不超过申请补贴年度失业保险交费额的1/3。从以往的政策来看,这一政策将教育经费由原来超过工资总额的1.5%减少到1%,补贴额由原来不超过单位交纳失业保险的1/4提高到1/3,也就是说这个政策的改变降低了原来政府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