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还没缴 企业就要“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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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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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3, 五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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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旦注销,员工想赶上“社保这趟车”就难了。

  机智员工“跑步”追社保 马小姐和企业比赛“生死时速”

  进了企业五个月,企业还是没给签合同、买社保;一提交签合同、买社保的书面申请,企业次日就辞退员工;这边厢员工主张权利,那边厢企业已经启“注销”程序,可能来个金蝉脱壳;劳动仲裁已经裁定结果,企业又上诉告到法院,之前的仲裁结果化为零……在最近的三个月里,马小姐及其同事和自己之前任职企业展开了一场“生死时速”追回社保的竞赛,日前追到了正在大接访的市人社局信访中心。

  文/记者蒋悦飞   5月23日上午,马小姐和同事陈先生一起来到广州市人社局。马小姐自述,2012年10月8日,马小姐入职广东可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入职的时候,面试官、公司负责人朱先生(韩籍人士,中文名)口头承诺与马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但是五个月过去了,虽然马小姐和同事几次口头向朱先生提出签合同买社保,但公司一直拖延。

  2013年2月6日,一名员工的突然被辞让马小姐他们觉得势头不妙。这名员工原是向朱先生请假两天回家过年,然而,却被告之当天被辞退。当这名员工要求赔偿、并补缴社保时,被当场拒绝。最后经过多次交涉之后,这名员工和该企业私了。

  从这一天开始,马小姐和同事开始收集自己在这家企业工作的证据。2月27日,马小姐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要求朱先生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给自己补缴社会保险。然而,次日马小姐就收到了被解雇的通知。理由是,公司要注销了。

  和注销程序赛跑

  马小姐告诉记者,广州的分公司一旦注销的话,自己就没有了主张权利的主体,他们将不得不向其江门总公司主张权利,维权之路将更为奔波和艰辛。

  3月初,马小姐向市人社部门提交了投诉和申请。之后,她与同事陈先生一起申请劳动仲裁,并提出四点要求:1.支付2月份工资;2.因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3.支付解雇员工的补偿金、没有履行提前一个月告知的代通知金;4.补缴社保。几项相加,两人共计6万多元。

  与此同时,企业的注销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马小姐必须“跑步”前进,和其注销程序展开赛跑,于是她不停转地前往地税、人社、工商等各个部门。据马小姐介绍,如今该企业已经注销了国税证和地税证。在多次向工商部门反映之后,5月21日,马小姐成功提交了“暂缓注销”该公司“直至双方债务问题处理完毕”的申请。

  4月下旬,仲裁结果出来:双方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以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向马小姐支付2月份工资4000元,解雇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约2.4万元,两人合计6万多元。

  但是,企业方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

  社保权益到底向谁主张

  这一场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的案子并没有结束。按照权限分工,要拿回社保,马小姐必须要向社保征缴部门——地税部门进行申诉。然而,问题来了,地税部门要按照劳动合同来认定社保关系,但是马小姐又拿不出劳动合同,于是地税部门说你先到人社部门吧。

  到了人社部门,劳动仲裁虽然裁决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因对方提请法院诉讼,这一仲裁相当于无效。

  接访当日,信访办有关负责人当场查询后告知,该公司暂时还没有被注销,也就是说,马小姐的投诉主体依然存在。

  “你现在集中精力先打赢这场官司,只有认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后面的事情才能走下去。”在信访现场,人社局有关领导向马小姐表示,社保部门和地税部门的社保补缴问题,他们将在内部进行沟通。

  法律很健全 执行有困难

  “6月4日就要开庭,看到时候的结果吧。”马小姐表示,这一场官司跑下来,感觉法律很健全,但是执行起来确实非常难。如果这一次,人社部门和地税部门协商之后,给她一个正确的指引,就不用她继续两头跑了。

  “虽然钱不多,但是权力必须要自己去争取,如果自己不去争取的话,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或者机构会主动为你主张的。”马小姐表示,很多人不坚持,是因为不懂法。而自己在这一次的维权过程中,懂得了劳动法、公司法等很多法律,所以她坚持。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马小姐的公司负责人朱先生,“我们觉得很委屈。”朱先生在电话中表示,由于自己是外国人,对中国的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已经花钱请了一名专门负责劳动纠纷的中国律师,负责该案件的处理。而马小姐之前就有打官司的经验让朱先生甚为忌讳。他表示,因为对于第一次的劳动仲裁结果他们觉得并不满意,所以向法院提交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