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加班费怎么算?

作者(来源): 

大连日报

发布日期: 

星期一, 2013, 六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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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虽然只有3天,但不少读者对法定假日加班费的问题却并不明白。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劳动保障部门和法律人士。据介绍,要正确计算出加班费多少,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经计算,如月薪3000元者,这3天的加班费将近1000元。

  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而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

  从相关规定可以推算出,今年端午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6月10日、11日为调整后的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法律人士介绍,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的,企业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企业发放的节日“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是300%。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以某位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3000元为例

  如果6月12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

  (3000元÷21.75)x300%=413.79元

  6月10日或6月11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

  (3000元÷21.75)x200%=275.86元

  3天加班工资不低于

  413.79元+

  275.86元+

  275.86元=

  965.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