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检查情况通报

批准日期: 

2013/05/23

发布日期: 

2013/05/23

实施日期: 

2013/05/23

主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检查情况通报

苏人社发[2013]185号

各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我厅组织人员对2011年12月底前批准设立的32所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情况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实地检查了新东方等19所学校。江苏金陵职业技术学校等24所民办学校能依法办学、管理规范、诚信良好,为年审合格单位;华维汽车技术培训学校等8所学校因未按要求上报材料、报告情况不真实、培训人员不达标等,为年审不合格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格学校(24所):
   江苏金陵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新东方烹饪技术学校
   江苏金莎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江苏中江信息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江海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天鹰美发美容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王春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现代推拿按摩师学校
   江苏嘉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中经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苏建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浪涛美发美容培训学校
   江苏宝丽来芳疗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创先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东南信息技术学校
   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海德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江苏克林特健康护理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好苏嫂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省文博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明辉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江苏民防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苏通轨道交通职业培训学校
   二、不合格学校(8所)
   江苏华维汽车技术培训学校
   江苏文达电脑培训学校
   江苏汇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江苏华诺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苏欣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民生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丽人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百泰家政职业学校
   望本年度审查合格的学校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对年审不合格、被列为整改对象的学校,应牢固树立依法办学理念,正视存在问题,及时制订措施,切实采取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制订的整改措施请于6月20日前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届时,我厅将审查整改方案、复查整改结果。对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将依法取消办学资格。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