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个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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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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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3, 六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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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新宁社区召开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辖区部分工会成员及企业代表协商签订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将区域最 低工资标准定为1600元/月,工资增幅确定为12%,比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出300元。据了解,作为全区首家正式协商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的社 区,新宁社区的做法为其他社区做出表率。

  经过广大职工民主推荐,受辖区300多家企业的963名职工和120名农民工委托,当天由新宁社区联合工会主席白志梅、工委主任洪春雁、社区法 官周永进等7人作为工会方代表参与协商,并提出三个议题:一是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二是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增长幅度;三是社会保险缴纳问 题。会上,双方进行了讨论协商,企业方7名代表阐述了各自行业的有关最低工资、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加点工资情况。最终协商确定了新宁社区区域性最低工资标 准及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记者了解到,中山南街街道办有4个社区工会,涵盖工会小组567家,其中新宁社区涵盖工会小组133家。此次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职工、商家、社区三方的共赢。(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