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明起实施 劳务派遣引发劳动争议量或有增长

作者(来源): 

法制网记者黄洁等

发布日期: 

星期日, 2013, 六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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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正式施行,此次修正案中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认为,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较大,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可能因为理解不一出现纠纷,因此该 修正案实施后,由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可能呈攀升态势。

    据了解,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其中严格规范了劳务派遣单位准入条 件、重申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原则、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增加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但从目前实践中的情况分析,北京二中院法官认为, 劳动派遣用工规模较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实施后,将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用工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并可能因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对其理解不一而产生争议。

    法官解释说,对于劳动者来说,该修正案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岗位及数量,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将成为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或与合同制职工 一样享有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方面应有的待遇,以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而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在法律对劳务 派遣用工进行严格限制的情况下,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小规模劳务派遣单位将逐渐被淘汰,用工单位的用工方式有可能会从人员外包向业务外包转变。但 其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可能因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理解可能不一致而引发争议。

    对此,法官提示,劳动者应当提高法律意识,注意保存证据,依法维护好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工单位和劳动派遣单位则需转变观念,认真学习有关劳 务派遣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薪酬福利待遇标准,实现被派遣劳动者同工 同酬的立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