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为何成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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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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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3, 七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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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我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目前的1320元上调到1480元。省劳动监察部门昨提醒,劳动者月工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

  现实生活中,哪些劳动者在领取最低工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6月28日的南京人力资源市场正在举行一场招聘会,30多家摊位吸引了不少求职者。记者逐一查看各家的招聘简章,发现现场1000多个岗位的月工资都在1800元以上,电工、机电维修工等一些技术工种则在3500元以上。记者询问一位正在应聘苏果超市理货员岗位的女士是否知道最低工资标准,这位40多岁的女士来一句:“在南京一个月拿1480元怎么活哟!起码要2000元吧?”和她一同排队应聘的姐妹则表示,如果一家单位提供的工资待遇低于2000元,她肯定不干。据了解,目前省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岗位工资待遇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南京安德门民工市场是华东最大的劳务集散地。六七月份正是一年中传统的劳务淡季,但现场各家窗口仍密密麻麻贴着各种招聘信息。记者转了一圈,没找到一个1800元以下的岗位。市场办公室主任袁亮告诉记者,民工市场内洗碗工、保洁员等辅工岗位的工资最低,起步价也达到1800元,如果要顺利招到人,月工资则要开到2000元。既然岗位薪酬普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是否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失去了意义?其实并不然。

  安德门民工市场36号窗口的张经理在市场干了近10年,对其中的一些招聘技巧比较了解。“现在到市场来招工的很多是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他们把工资开得很诱人,其实民工正常8小时上班根本拿不到那么多钱,必须每天加班才能得到。”她指着窗口一个招聘信息说,“比如这个位于铁心桥的注塑厂操作工岗位,虽然标的是月工资2300元~2600元,包吃住,但每天要干11小时。如果一天干8小时,一个月只能拿到一千三四,也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经她这番指点,记者重新研究各窗口的招聘信息后发现,这样虚高的岗位还真不少。“超市促销员,单休,2000元左右”、“电子操作工,月工资2600元,工作11小时”、“缝纫工,江宁,3000~3800元,计件”。张经理透露,很多计件制企业就是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单价的,甚至都没有保底工资,干得多拿得多。

  苏州资深人力资源师姚启新也印证了张经理的观点。姚启新在苏州经营一家劳务派遣企业,他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当地16家公司的派遣信息显示,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底薪不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工资,就是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一两百元。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是派遣企业制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这些企业把一线操作工、辅助性工种转包给我们派遣公司招聘,无非就是想降低用工成本,而我们做派遣的也只能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量压低工资。应该说我们是希望每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这样可以让招工变得容易些。”姚启新还表示,目前国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大都是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制度,否则就做不到生意。

  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报酬都应该高于这个工资。但如今,为了降低劳动成本,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转移工资的压力。不仅是制造业的一线操作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岗位,甚至新兴服务外包企业都在广泛使用劳务派遣工。虽然我国这两年也在不断规范劳务派遣工的使用,但劳务派遣工在整个职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专家表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些企业把最低工资作为标准工资的现状,除了定期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还应尽量减少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同时真正赋予劳动者更强的议价能力和权利。这样,当企业薪酬体系对普通员工过于苛刻时,劳动者可以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找到更多提升薪资待遇的途径。本报记者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