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二, 2013, 七月 2答: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自创文章分类: 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