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 劳资先锋信息部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3, 七月 3《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并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自创文章分类: 劳动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