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3, 七月 3
答:1、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本市农村户籍老年人,根据以下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其中:
(1)未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养老金标准:2013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
(2)已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标准:2013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440元。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应根据新农保规定按年缴费,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根据其参保情况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其中:累计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3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440元;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3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