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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013, 七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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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8日,媒体报道了亳州市利辛县一小学女教师马丽勾结当地房产局女职工沈克丽,设置购房骗局,骗取多名受害者购房款共403万元的事件。(详见《利辛房产局人员修改房产事件续:房产部门称系其个人行为》)案发后,马丽和沈克丽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一年半,但受害人的损失补偿始终悬而未决。今日上午,受害者之一王先生状告利辛县房产局一案将在涡阳县法院开庭审理。
据王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王先生的案子最先开庭,在此之后,还有另外三名受害者也在等候开庭,四名受害者总共提出了100多万的索赔要求。“我 们在2011年12月向房产局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但是对方拒绝赔偿。 ”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为保证此案审理的公正性,今年6月底,亳州市中院将此案指定在了涡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