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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3日讯,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最大亮点便是解决了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中非常突出的劳务派遣问题,其中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上。业界曾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寄予厚望,认为修正案的实施将有力地规范混乱的劳务派遣现象,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今,新法已实施将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发现,劳务派遣的滥用并没有因为法律的严控而收敛。而且,因为设置了很长的过渡期,且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留了很大的空子可钻。
超6成企业用劳务派遣工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苏州、天津、西安、郑州和广州等6个城市开展了一项关于劳务派遣的调查。调查显示,北京有68.8%的企业正在使用派遣用工,在6个城市中比例最高,这与北京地区跨国公司较多,而全球总部对于各个地区公司的人数限制严格,企业需要通过派遣形式满足用工需求有关。
工资做低就可“不同酬”
记者以企业人事专员的身份向两家劳务派遣公司咨询,均得到了热情的接待。“您是想让我们帮着招聘一批新的劳务派遣工,还是把你们现有的员工转成劳务派遣?”一家公司上来就提出这个问题。他们不仅能派出新的劳务派遣工,还能把原有的正式员工转成劳务派遣。“法律不是严控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了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不以为然地回答:“那是说今年7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以前签的合同还可以履行至合同期满。我们来操作,可以把合同的日期签到7月1日以前。”
当记者提出,担心法律“同工同酬”的要求会提高用工成本时,这家公司又给出了建议:“这个也很好操作。同工同酬不是说所有人的收入都要等同,现在的薪酬都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构成,你们只要把基本工资做成一样的,尽量做低点,其他的以绩效和奖金的方式发放就行了。正式员工的绩效多发些,劳务派遣的少发些。”
看到记者对此颇感兴趣,这家公司甚至主动提出了一套更省钱的方案,“要不要我帮你们把派遣员工的社保费也降低些?”“给他们上深圳的社保,比北京的便宜很多。”对方给出的一张报价单上清晰地显示,企业在北京给员工上五险的成本是792.83元,而在深圳上三险只需66.38元,一下就能省下700多元,对于企业来说确实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主营业务都是“临时工”
记者又咨询了两家劳务派遣公司,他们都很爽快地表示可以把公司的任何员工转成劳务派遣。至于法律规定的“三性要求”(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根本不会造成任何障碍。“除了高管之外,别的岗位都可以说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法律又没规定哪些岗位属于‘三性’,你们自己定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记者在招聘网站上也看到大量劳务派遣公司的招聘广告,除了文秘、司机、客服、业务员等基础岗位外,甚至还有医生、行政总监等岗位也在招聘劳务派遣工。而被派往的企业有不少还是机场、航空公司、电信公司、银行等大型企业。
由于编制有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恰恰是劳务派遣的重灾区。北京市总工会编制的《北京市劳务派遣用工状况调研报告》显示,全市劳务派遣职工已逾30万人,在一些单位和行业甚至已经成为“主流”,如石油行业中的加油员、通信行业的营业员、金融系统的前台柜员、邮政系统的投递员等都是主营业务,却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更令人惊讶的是,有的高校讲师、副教授也是劳务派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