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同意不缴工伤险单位也不能免责

作者(来源): 

绵阳晚报

发布日期: 

星期二, 2013, 八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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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金先生问:我公司有一员工是农村来的,到我公司上班时,向我公司提出不用交社保,将交社保的钱直接给他就行了,他回老家交,我们也就同意了,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及工伤保险,将交社保的钱直接打在他工资里了,在工资条上有显示;上个月中旬他骑电瓶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双方是对等责任;我想问一下,他能申请工伤吗?如属于工伤,是他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能申请工伤,你们单位需担责。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故此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他有权要求公司给他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依《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是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纳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因公司没有给他交工伤保险,依法应由社保承担的费用,将由你们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