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争议案 7成多涉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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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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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13, 十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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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取消黄金周会被全国老百姓骂死”的言论,再引黄金周立废热议。记者对本市法院2012年以来审结的300起劳动争议案进行统计发现,218起案件的诉讼请求与年假有关,占73%,96%的原告是基层劳动者。

法官表示,统计数据表明,年假制度在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中没有得到落实。

“旅游法”起草专家接受法制晚报专访表示,在年假制度尚未全面、真正落实之时,“黄金周”制度不能轻易取消,应将是否挪日凑假的选择权交给地方政府甚至基层单位,让其行使调休权。

数据分析 年假制度在很多单位不能落实

经统计,218起与年假有关的案件,诉求获法院支持的169起,占78%;除双方和解等情形外,诉求未获支持的只有25起,占11%。

一中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六庭庭长张弓接受采访时曾表示,相关统计表明,年假在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中没有得到落实,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因为带薪年假问题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

218名原告中,210人是基层劳动者,占96%;在基层劳动者当中,工厂工人占65%。

从被诉企业类型上看,零售企业最多,占27%;之后依次是服装制造企业、建筑企业、家装建材企业等。

代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案的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营称,带薪休假难落实,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而零售业、服装制造业、建筑业,正是私营企业比例相对多的行业。

以其经验看,起诉维权的基层劳动者,大多从事的是体力劳动或其他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而我国劳动力过剩,用工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劳动者流动频繁,一些企业甚至不和他们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难以保证。

就业权和休息权

员工无奈选前者

上述218起案件,劳动者都是离职后起诉的。对劳动争议案件有过深入研究的北京市易凯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峰表示,劳动者几乎不会选择在在职期间,单单就“带薪休假”产生的争议诉至法院。

人们往往是离职后,就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损失争议,与年假问题一并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没休年假,单位是应该补偿工资的。诉讼请求一般都是要求原单位支付这部分工资。”他说。

这也说明,劳动者在“就业权”和“休息权”之间,还是选择了前者。

用人单位

最常见侵权行为

以员工进入本单位时间为起点计算工龄,以此少算带薪年假天数

利用代岗状态中断继续工作年限,规避带薪年假

伪造考勤记录,规避带薪年假

要求劳动者签订无带薪年假的承诺书

单方以集体外出旅游等福利冲抵带薪年假天数

员工采访 保险行业 不休假也没补偿

日前,记者找到多位在“年假纠纷”高发行业的员工,听了他们的心声。

他们披露的行业特点和员工状态均表明,“取消黄金周以年休假代之”,难度极大。如保险、服务行业,不但没有条件带薪休假,甚至由于工资收入以“按件计酬”为主,不休年假单位也不给任何补偿。

而在建筑、IT、服务行业中,甚至还存在让休年假期间的员工当“替补”,临时来单位“帮忙”的情况。

不要说带薪休假,就是平时休息日都难保障。关于休年假的问题,公司从没下过明文规定。

每个月月初,业务经理会发月度计划,完不成就要被罚款甚至开除,没有因为休年假而减少任务量的规定。巨大的工作压力,让我没有休年假的时间。

—某保险公司员工李先生

从休假的第一天起,我就成了“替补”,谁的项目缺人,领导就会给我打电话,结果休了5天假,比上班还累,事后领导还不给补假。

—IT公司员工王先生

当上领导后就再也没有休过年假。单位也没提出给我补偿。在这个位置上,我也不好提。—某公司部门经理赵先生 这个品牌的食品是我和另一名同事负责,我休假她就要上班。想休年假?除非换工作。

—超市销售员宋女士……

专家观点

年假制度未落实 黄金周不能取消

起草“旅游法”专家组专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授韩玉灵告诉记者,“带薪休假”这个条款,1995年就已经写进劳动法。

劳动法第2条规定: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但法律至今难以执行。韩玉灵认为,法律制度缺乏强制性是重要原因,同时也和人们的消费习惯、休息观、社会价值观、社会评价观等有关。

韩玉灵认为,在我国带薪年休假尚未全面、真正落实的情况下,“黄金周”制度不能轻易取消。它对我国国内家庭旅游的发展起到了启蒙式、推动式的作用,在唤醒老百姓旅游意识等方面功不可没,也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成熟。

“‘黄金周’制度是个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带薪年休假制度尚未全面落实之前,它是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制度的调整,应当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她说。

她表示,在年假制度尚未真正落实的背景下,政府应改变挪前错后借日凑假的做法,将是否挪日凑假的选择权交给地方政府甚至于基层单位,让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使调休权,国家仅从制度层面规定何为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休几日。

待到条件成熟的时候,政府应当修改劳动法,增加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制裁规定。

她表示,1979年,美国就出台全国旅游政策法,规定政府做好协调工作以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能否落实 关键看政府决心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强调了法律规定的缺失和弱强制性。

“法制晚报的统计数据说明,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在职期间不敢向单位主张带薪休假。离职后起诉虽然能获得金钱补偿,但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的意义却消失了。”他说。

他说,企业就算被劳动者告到法院,也只是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了事,没有惩罚性制裁,不足以震慑单位,让其履行让员工休年假的义务。

他认为,带薪休年假制度能否全面落实,关键看政府的决心。

“政府只要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像抓经济增长,抓投资一样,没那么难。”他说。

他同时表示,应当完善对于带薪休假的立法,对拒不执行规定的企业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工会组织也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人大在检查工作,政协在参政议政以及媒体在舆论监督等方面都需要协作促成带薪休假的落实。”蔡继明说。

如何打 “年假官司”?

入职时向用人单位明确已有工作年限,及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避免以后发生争议

劳动者应收集有关连续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以便在日后诉讼中赢得主动

增强辨别伪造证据的应诉能力,如果怀疑用工单位证据的真实性,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对所谓的签字进行鉴定 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不要到离职后才临时想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