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春节加班费低于法定 劳动者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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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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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014, 二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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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春节假期,有许多劳动者因为处在特殊岗位,无法和家人团聚。根据规定,春节加班,初一到初三属于法定假日,安排加班应支付不少于平日的300%工资,只能给加班费,不能用补休来替换。然而假期过后,加班费支付却成了部分中小企业的顽疾。

       田女士是河南洛阳一家汽车专营店的售后服务人员,单位安排田女士从初二到初四要加班三天。对于这个期间加班费的支付,田女士说:

       田女士:我们这,年三十到初七加班都是按全年调休价来算的,不增加额外的加班费,年三十、初一、初二这三天如果你加班了,每人会在全年调休的基础上再多发50块钱。

      采访中记者发现,春节期间加班的劳动者大多主动接受了单位的加班安排。但对于加班费如何支付,多数劳动者并不清楚。即便知道用人单位加班费如何发,所发费用也远低于法定要求。安徽某大学毕业两年的小王,春节也在企业加班。

       小王:3倍工资,从来没有过,那节假日该上班就是正常的,3倍工资那只是写下来,写在条文里的,或者是传说中的3倍工资,但是实际上从来没有,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

      “三薪”、“双薪”只是“画饼”,辛苦加班却拿不到应有的报酬。但大多数劳动者只是敢怒不敢言,原因是在供大于求的人才市场中,员工担心丢掉工作。

      小王:没有,除非你不想干了,那领导给你多少就是多少,3倍工资就别想了吧,除非不想干了,然后找个茬,然后要点钱,跳槽差不多能去要3倍工资,一般情况下不会去要的,如果想长期干的话。

      对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总的来看加班工资支付情况在好转,但的确仍有部分企业存在问题。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帮助职工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邹震:对于企业如果是违法违规不予支付工资,我想工会应该做几件事,一个我们要积极向企业方进行协商,要求他们依法支付,如果这个企业拒不支付,我们还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他们加大执法力度,如果形成了法律纠纷的话,我们工会应该第一时间我们为他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