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余农民“被退保” 到手的大社保咋飞了

作者(来源): 

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 

星期一, 2014, 三月 3

文章标签: 

公开文章分类: 

       高明四千余农民“被退保” 区人社局:两级部门理解有不同 五险调整为养老保险单项

       从去年夏季开始,高明各镇街的全征地农民接到通知,称有机会在一次性缴款后,享受包含五险的全征地农民“大社保”(以下简称“大社保”)。然而时至今日,荷城、更合、明城的多位村民证实,并没收到最初承诺的每月千余元失业保险金。到了今年1月,村民们获悉政策有变,已参保的村民或退掉“大社保”,或选择退掉除单项养老保险之外的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四险种。

       退保事件到底事出何因?高明区人社局解释,上级部门不认可高明全征地农民此次的参保依据,对相关身份等材料有更细致要求,最终只能将参保的险种由“大社保”五险改为单项养老保险,已购买“大社保”的农民将收到其它四险种的参保本金退款。

       事件:被匆忙动员投保又退保

       2013年夏季,高明更合新圩的强生从村里挨家挨户派发的宣传单上了解到,像他这样因征地而失去了全部可耕种土地的农民,有机会在一次性交款后,享受到包含失业、养老、医疗、工伤以及生育等五险种在内的所谓“全征地农民"大社保"(以下简称“大社保”)。“居委会口头说,有意向办"大社保"的村民,四五天内就要交齐那5.3万多元钱。”让强生欣喜的是,这项较早时候在顺德率先推开的“大社保”,终于在财力并不雄厚的高明区开始实施了。

       同年8月16日,高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网上回应表示,参保准入条件之一是“征地时在册人员”,而是否符合参保身份还要“各镇核准”,这些镇街包括高明的荷城、杨和、明城以及更合。

      而就在今年春节前,强生接到了村里的电话通知,要求他尽快到明城新圩居委会去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对他们产生了什么实质影响?去年9月,荷城富湾梁家村已年过五旬的康叔(化名)为妻子一次性交纳5.4万余元参与“大社保”,他合算着,凭这次参保讲明的优惠,一次性缴清5.4万元后,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保险金,相当于每月有1050元的收入,总数超过2.5万元,相当于花不到3万元就可以得到“大社保”。这一优惠政策也得到了更合圩竹村民强生的证实。但随着退保通知的到来,康叔的美梦也消逝了。

      走访:

      有人失业保险金先“被冻结”后被划出

      明城新罗里村的苏生自全征地后,便辗转到荷城,在高明汽车站外做摩的搭客生意。去年11月,在购买了“大社保”之后,苏生拿着存折查账时发现,账户里多了1050元钱。

      他原以为这笔钱就是参保时部门承诺的首笔失业保险金,便开心地到银行取款,不想这笔钱已被冻结,根本无法取出。此后,他再次查账时,发现该款项已被莫名其妙地划走了。

      对此,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逐一对账后才能作出回复。

      焦点VS回应:

      Q:政策为何匆匆变更?

      A:两级部门对参保依据理解不同

       昨日下午,高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明共有全征地农民5万余人,而此次参保的农民则有4002人,至于此次参保所缴纳的资金总额则因部门尚在核准资料而未予明确统计。退保事件是因为上级部门对高明区全征地农民参保“大社保”的依据理解有不同,市人社局在春节前审核该事项时认为,此次参保不能对照“佛劳社【2005】206号”文件(以下简称206号文件),而事实上该文件并不专门针对全征地农民。即使高明的全征地农民此次参保可对照206号文件,也必须要交齐有关工资表、劳动合同和企业用工花名册。“但实际上,这些证明材料只能找到部分的,或者由村居提供的材料补充证明。”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基于对适用政策依据理解不同,市人社局最终批准区人社局适用“佛府办【2009】263号”文件,将之前参保所承诺的五险调整为单项养老保险。“参保的农民可退掉全部五险,也可以仅保留单项养老保险。”

      Q:近半年利息为何“蒸发”?

      A:由于系统设置原因导致

      4002位全征地农民,即使以每人仅购买单项养老保险来计算,向社保部门交纳的资金总量也至少超过了1.4亿元。这么大的一笔资金缴纳,时隔近半年清退,却不退还利息,是否有依据,又是否妥当呢?

      对此,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全省系统设置的原因,这次退保的资金不包含参保以来发生的利息,退还金额只是当初缴款的本金。

      Q:何时能退保?

      A:将按“先申请先退保”原则办理

      针对村民们关心的退保时间问题,区人社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退保及相关审核工作正在加班加点进行中,退保时间将按照“先申请先退保”的原则办理。

      另外,该负责人强调说,依照2004年已出台的政策,高明的全征地参保“大社保”年满15年的,都可得到区府发放的5600余元补贴。没有任何参保记录的全征地农民,则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获得该笔补贴资金。

      律师说法:有关部门应退还利息

      资深律师蔺存宝表示,当地社保部门基于对政策理解的偏差,而造成行政行为失当,给涉事农民带来损失,而这个损失不只是参保本金及利息,还应包括可期待的利益。也就是说,有关部门不但应清退参保本金和以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准计算的利息,还应对投保农民期待的各险种利益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