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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4, 六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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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现在已经和一家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就有保障了?”近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盛世家园小区的刘女士打电话向本网咨询。
她说,自己的女儿今年大学毕业,不久前刚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她想问一下这个协议是否就是劳动合同。如果女儿与用人单位出现问题,能否根据这个协议解决?
“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新疆法务专家卜冰表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在毕业前由大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的约定,如同“订婚协议”一样,仅有象征意义,只能保护大学生毕业前的利益。大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已经脱离了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劳动合同来约束了。
当然,大学生在正式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出现问题时,是可以用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双方的责权利进行解决的。提醒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约定,出现问题后,方便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大学生签约工作单位后,不能再续用此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才能被纳入正常的劳动维权范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