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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014, 十一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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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日前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申领补贴的企业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具体比例由省级人社和财政部门确定。这一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据分析,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在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方面取得了突破,对于促进就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