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配工作服 不得收取服装费

作者(来源): 

福州晚报

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5, 一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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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算、服装费能否从工资中扣除……昨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详细回答了这些热点问题。

        问: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后,想给员工调休处理,可以吗?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答: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工作日加点必须按不低于3倍和1.5倍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得做调休等其他形式处理。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劳动者休息的,应按照不低于两倍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问:企业为我们配置了工作服,但是服装费必须从工资中扣除,这种行为合法吗?

       答:该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单位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是为了便于管理和树立更为良好的企业形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必备的劳动条件,而提供工作服是职工必备的劳动条件之一,用人单位应当义务提供,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问:我与单位签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请问试用期约定合法吗?

       答: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职工长期旷工,严重违纪,但他跟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们可以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吗?

       答:一些职工认为,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错误的想法。根据法律规定,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如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必付补偿金。

        问: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带薪年假,如果去年的年假没用完,企业是否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不放年休假,要给职工经济补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只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