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领导开除了,理由竟是上班期间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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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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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7, 五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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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因为在工作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逃过领导眼,

梦想着开除我只是句戏言,

从此我开始失业失眠。

手机:what?!主人,这个锅我不背!

因工作中看手机而被单位辞退,

此种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且看今天的法律咨询。

 

1 Q1

请问上班拿手机看下时间被领导发现并拍照,依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开除是否合法?

A1: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公司开除你的行为,处罚过于严苛,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在本案中,你在上班时候拿手机看下时间,原则上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需要综合分析,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上班看手机是否会严重影响工作?你上班看手机的行为是否为该公司所禁止?你是否已明确知道你上班看手机的行为会达到被开除的严重后果?若该公司并非明令禁止看手机,则你公司开除你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公司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因此,假设你在公司工作十年,如果正常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支付你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假设公司无合法理由开除你,则应当支付你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建议,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不开除你;第二,如果公司坚持要开除你,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第三,如果你公司既要开除你,又不给你支付经济赔偿金,你要保留有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Q2

    我是某单位的工人,在2016年6月13日在四川省马尔康市高原地带得了主动脉夹层,花了16万的治疗费,单位也没给钱治疗,也没垫付医疗费,现在我治疗好了单位还不给安排工作,我现在咋办?

A2: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可以要求你单位报销治疗费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你是在工作中得的疾病,情况紧急的话,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其次,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患职业病的,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报销治疗费;再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最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有必要,你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等级,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助。

建议,根据以上规定,你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你要保留好你就医的有关材料,如出入院诊断记录、医院小结、各类发票(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医嘱等;其次,收集材料证明你是在工作中发的疾病(如劳动合同等);再次,如果经过治疗后能够正常工作,单位不给安排工作又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Q3

    我是一名哺乳期妇女,老板发短信确认辞退我。但是我们公司是挂靠性质,被挂靠公司发基础工资,其余由公司以个人名义发到卡上。现被挂靠公司不承认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招人辞人都是我们老板决定,为什么法律不认呢?如何保证我们这种挂靠公司职员的权益呢?

A3: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可以确定,你在哺乳期,你老板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首先,关于哺乳期间被辞退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你在哺乳期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即挂靠公司不可以依法解除该劳动合同。

此时你有两种选择: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挂靠公司仍不同意,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挂靠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对于“挂靠”经营的单位,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你还可以要求被挂靠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二、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你的赔偿金。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其次,关于被挂靠公司不承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与挂靠公司,即你老板所在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不意味着你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其不承认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错误。

建议你最好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公司老板发给你的短信,上班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如果协商不成,可在提起仲裁的时候向仲裁委提交。

 

4 Q4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就职,没双休也没有节假日,更甚者没有调休,但是已经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呢?

A4: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还不能确定你单位有没有违反“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所以,不能确定你提出解除合同是否违约。

首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上述规定,当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强制性规定时,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你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一周没有安排一天休息,可以以单位规章违反法律的理由通知单位辞职,要求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补偿金。

建议你,一是与你单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二是收集有关证据,如上班考勤记录,证明你的工作时间严重超时;三是如果你单位不同意你解除合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5 Q5

    父亲生前作为投保人给女儿买了份保险(20年已交5年)父亲突然走了一年多,保险公司表示变更投保人需要投保人所有子女去办理。保险绑定的扣款卡里没钱,如果一直往投保人卡里存钱,以后保险期满,被投保人能否直接处理。投保人已故,能否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交费用,或者还有没有更好办法。

A5: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首先,如果保单中有购买投保人豁免保险,那么被保险人就不用交保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其次,如果没有购买,可考虑申请变更投保人,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因为原投保人身故,须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由原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申请变更投保人且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合法继承人(原投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原投保人的关系证明,若继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况,须提供身故证明,身故证明或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声明。

再次,如果在投保人去世后,被保险人不愿意自己继续支付保费,也没有他人愿意承接为被保险人利益继续支付保费,则可能出现如下结果:第一,如果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去世而保费未全部支付的情况下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保险公司退还部分保费给投保人的遗产继承人以作为投保人的遗产进行继承;第二,如果合同约定在该情况下不解除合同而只发生减少保险金额的,合同依然有效,只是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减少保险金额。投保人的遗产继承人就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费无权提出主张。 

建议你,第一,仔细阅读该保险合同,看看是否有投保人保费豁免,如果有,则不用继续缴费,到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享受保险金;第二,如果没有,可以变更投保人,以被保险人的妈妈作为投保人,继续缴纳保险费;第三,如果没有人愿意继续缴纳保险费,则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退回相应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