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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关于子女教育:
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关于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关于医药费用:
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关于房贷: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关于房租: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关于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相较10月的征求意见稿有了一些变化:大病最高限额由60000元提高至80000元;子女在海外上学也可扣除……
但实际上,网友们还提出了更多可能遇到的疑难情况。比如:
如果孩子国外留学该怎么算?
如果你有房,同时又在租房呢?
大病就医跨年支出怎么算?
孩子就医能否抵扣?
学驾校或学钢琴…
遇到这些情形,你的个税该如何抵扣?
下面是你可能遇到情况,请“对号入座”!
►子女教育
子女从满3周岁至教育结束,不论处在什么教育阶段,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均可按照每个子女/月扣除1000元,或由夫妻双方每人各扣除500元计算。
1.一孩:夫妻双方共扣除1000元
2.两孩:共扣除2000元
3.三孩:共扣除3000元
4.孩子在海外高中,夫妻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或双方每人扣除500元
5.孩子3岁后未上幼儿园,夫妻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或双方每人扣除500元
6.收养小孩情况同上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7.A生病,一年内医保报销后自付30000元,可扣除15000元
8.B生病,一年内医保报销后自付50000元,B无收入,可有配偶扣除(50000-15000)=35000元
9.未成年人(不满18岁)C生病,一年内医保报销后自付80000元,父亲或母亲扣除(80000-15000=)65000元
10.未成年D生病,一年内医保报销后自付30000元,没有父母或者养父母,其他亲属无法扣除
11.E生病,用药不在医保目录,无法扣除
12.F生病,在医保目录内的用药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5000元,无法扣除
13.G生病,跨年度治疗,报销后共自付25000元,分别为年前14000元,年后11000元,均未超过15000元,不能扣除
14.成年大学生H生病,本人不缴纳个税,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15000元,没有配偶,父母不能扣除
15.家里老人生病,子女无法抵扣个税
►房贷
16.未婚,首次买房、首次贷款,扣除1000元/月
17.婚后买房,夫妻都是首次买房、首次贷款,一方扣除1000元/月
18.双方各有一套首套房贷,夫妻选择一套,一方扣除1000元/月,或各扣500元/月
新规所指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对首套房的认定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不同银行对首套房贷的认定也不同,比如“不是首套房但系首次贷款”的房贷是否能得到抵扣,目前具体情形仍有待明确标准
►房租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第一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其他城市,扣除1500元/月;
19.单身租客,在京工作无住房,扣除1500元/月
20.单身租客,在京工作,在上海有房,扣除1500元/月
21.已婚组合,配偶在上海有房,本人扣除1500元/月
22.已婚组合,配偶在异地大城市,双方均无房,夫妻两人分别扣除1500元/月
23.已婚租客,夫妻均在北京工作,在京有一套房,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类: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1100元/月;
24.B城单身租客,扣除1100元/月
25.B城已婚租客,配偶在异地有房,扣除1100元/月
26.B城已婚租客,配偶在异地(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的小城C),双方均无房,本人扣除1100元/月;配偶扣除800/月
27.B城已婚租客,与配偶均在当地且无自有住房,本人或配偶扣除1100元/月
28.已婚租客,与配偶在当地有房,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类:市辖区户籍人口不到100万的城市(以统计局公布为准),扣除800元/月。
29.C城单身租客,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扣除800元/月
30.C城已婚租客,配偶同在当地工作,双方共扣除800元/月
31.C城已婚租客,配偶在北京工作,本人扣除800元/月;配偶扣除1500元/月
32.C城已婚租客,与配偶同在当地有房,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
33.父母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扣除2000元/月
34.养父母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扣除2000元/月
3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满60周岁,子女均已去世,孙子孙女扣除2000元/月
3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满60周岁,子女在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不扣除
非独生子女
37.兄弟两人,父亲或母亲年满60周岁,两人分别扣除1000元/月
38.兄弟三人,父亲或母亲年满60周岁,协商后,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一人扣除1000元/月,另外两位各扣500元/月;或两人扣除1000元/月,另一位不扣除
►继续教育
学历(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39.在读博士,4年完成学业,扣除400元/月
40.在职博士,4年内未完成学业,最高享受4年扣除400元/月
41.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42.A学习钢琴作为业务爱好,并通过考试获得钢琴等级证书,不享受扣除
43.B工作之余学习并考取驾照,不享受扣除
44.C学习并考取驾照,并从事司机职业,不享受扣除
看完上述情况,明年起你有哪些抵扣项、抵扣多少,应该“门儿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