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9, 十月 30
公开文章分类:
【问】
您好,我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2019-9-23日上午上班工作时间9:30分左右,单位临时办公地点办公单位,办公楼一楼内有宠物狗一只,棕色,未牵索。请问单位工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否能正常工作?
【答】
你咨询的问题是相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问题。您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与单位协商沟通解决。法条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包括:(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三)职业病诊断标准;(四)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五)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