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9, 十月 30
公开文章分类:
【问】
我在一个公司干了8年,去年公司因为搬家去了外地,我就没有去,现在协商决定要解除合同,但是人力资源说,我是自愿离职,没有到发年终奖的时间,所以年终奖要扣除一部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真是太让人寒心了。
【答】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报酬无论是协商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都依法应当支付。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年终奖的,要分析年终奖的用人单位的规定,看年终奖是属于公司激励以及是否属于公司工资的级成部分。年终奖也是奖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应该支付而不支付,就是克扣。法律规定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属于工资的一种。《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