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安全停车后猝死”事件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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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2021, 二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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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交司机安全停车后猝死”引发热搜关注。据媒体报道,公交司机陈师傅驾车途中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陈师傅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给500元补贴,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公司称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

对此,当地人社局回应称,即使没参保,只要情况属实,员工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是没问题的,只是待遇要用人单位出。当地人社局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也将进一步调查。依法认定后,按规定支付待遇。

企业让员工签署放弃社保的声明有效吗?

热搜背后反映出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声明,未遵守国家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任由双方随意约定。用人单位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各类声明书、承诺书等,均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亦不能排除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便被迫签署了上述声明,劳动者依然享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补缴社会保险,以及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赔工伤待遇的权利。

没缴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工伤?

热搜背后反映出部分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的并不透彻,对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后果,作出了错误的解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了七类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列举了三类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可见,即便未缴纳工伤保险,只要职工伤亡情形符合法定情形,亦可申请认定工伤。

那么,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行承担,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但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上述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自行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立法理念。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逃避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无法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得不偿失。

京小槌提示

有效地预防、避免工伤事故,对于避免职工受到工伤伤害、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法官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以下三方面责任。

一、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了解社会保险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消除法律盲区,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员工不幸发生工伤时,及时申请认定工伤,配合申领及主动支付工伤待遇。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职工的主动防护意识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定期、常规的设备维护、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讲座、警示案例宣传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疏忽大意等引发工伤事故。

三、合法合理安排工时,避免职工过度疲劳

职工在连轴转的过劳状态下,存在突发疾病的风险隐患。尤其是互联网、建筑、交通运输等高负荷行业,用人单位应当切实注重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充分考虑员工的生理承受能力。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主动预防与避免工伤事故,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