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否可以延长

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09, 十月 28

Tina:那么医疗期是否可以延长呢?

詹律师:依据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之前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计算公式:(N+2)+延长医疗期>24个月【式中N为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

(一)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

(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在200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之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其医疗期按照当时的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在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如果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从用人单位转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