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作者(来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星期六, 2013, 四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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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7日,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颁布10周年的日子,本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各区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浦东新区 在高桥镇夏碧路、季景路口的社区广场举办了主题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宣传活动,向过往的市民提供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同时结合高桥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了安全用电等工伤预防的宣传。记者在活动现 场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0万人,10年来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超过32万人,为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撑起了“遮风 挡雨”的保护伞。

  完善制度,10年织“保”如荫

  工伤保险是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本市工伤保险工作,维护社会 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本市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取得了应有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将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使用的从业人员分别纳 入了工伤保险和综合保险的覆盖范围。随着制度办法的完善和发展,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实行了全覆盖,即:不分单位所有制 性质,不分户籍和用工方式,都应参加工伤保险。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12月底,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从2004年的693万人增加到900万人,其 中农民工339万人。2004年至2012年12月,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超过32万人。

  邓先生是高桥某企业的职工,某天,他在下班途中,头部被一大客车撞成重伤,昏迷七八十天后才苏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认定邓先生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他的伤残程度为四级。对邓先生和他家人来说,医药费和今后的生活费用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所幸的是,邓先 生所在的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伤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大减轻了邓先生的 医疗负担。

  政策办法不断完善,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本市在市政府制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 办法》的基础上,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与此同时,本市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的理念和意识也 不断增强,为本市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待遇项目不断增加,待遇标准不断提高。2004年来,本市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 整完善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确保了工伤人员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水平。如:将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50个月计发调整为按上 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发;对致残1—4级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 金标准按社平工资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对1—10级工伤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以及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标准和异地就医 的交通食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目前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已从2004年的9.2万元提高为49.13万元;1—4级工伤人员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从 2004年的1673元/月、1586元/月、1499元/月、1412元/月分别提高为4220元/月、3990元/月、3750元/月、3520元 /月;生活护理费标准从2004年的924元/月、739元/月、554元/月分别提高为2350元/月、1880元/月、1410元/月;因工死亡人员 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从2004年的290元/月提高为866元/月(其中孤寡或孤儿为952元/月)。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为20元/天,到统筹地 以外就医的食宿费为150元/天,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继续推进,强化预防、康复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费用做出了制度安排, 形成了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从而使工伤保险制度在注重工伤补偿的同时,强化了事前的积极预防和事后的职业康复。

  2010年底,本市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伤康复诊疗规范(试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 行)》,制定了《上海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标志着本市的工伤康复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工伤康复效果,促进工伤人员尽早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在部分 区县试点探索工伤康复在工伤认定阶段早期介入,从实施情况看,已有391名工伤人员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社会效果良好,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的好评。今 年52岁的老王是一名银行押运业务员,2012年2月他发生了工伤事故,被重物砸伤了,手术后,他仍然感觉左肩疼痛、左手臂麻木。去年5月,他进入了养志 康复医院进行工伤康复训练,经过3个月的训练,他的疼痛缓解了,手臂也能活动了。老王出院后,返回了原单位,从事点钞员的新岗位,他感到能够胜任点钞员的 工作,对现状比较满意。

  据透露,为进一步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今年将在全市实行工伤康复在工伤认定阶段早期介入的做法,同时还将出台《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针对工伤康复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不齐全、康复费用结算不及时、康复对象确认程序不完整等问题进行规范和完善。

  在推进工伤康复工作的同时,今年本市将探索建立工伤预防机制,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通过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实现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卫计部门的职业病诊断信息、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信息共享,并对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 的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同时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增强劳动者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上海星鲨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民营企业,成立于2004年,坐落在闵行区沪闵路,拥有员工300余人。企业主要生产玻璃制品,由于玻璃的制造 和搬运过程存在相应的危险性,容易造成工伤事故的发生。2009年这家公司总共发生工伤事故44起。2010年起,闵行区工伤认定部门通过走访、座谈、实 地了解单位具体情况,为公司的安全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政策、其他企业好的做法,发放工伤保险宣传资料,提醒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给予企业相应工伤预防 建议,例如建议企业为员工提供足够的、质量好的手套,以减少事故伤害等。同时通过公司的安全负责人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明显提高,从 2010年起单位的工伤事故逐年下降,2012年全年工伤事故仅为11起,2013年至今申报工伤1起。这家公司在工伤预防方面有了许多的提升,也是对于 闵行区工伤认定部门历年以来企业走访宣讲活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