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让劳动者享有收入“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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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发布日期: 

星期四, 2013, 五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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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劳动者权益再度成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企业职工总数已经超过3.2亿人。如何在劳资双方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当下,让劳动者在收入问题上能说得了话,说得起话,对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共铸中国梦无疑具有深刻意义。

保护劳动所得,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重要途径。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尽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为劳资双方设立“对话”平台,让劳动者享有了更多收入“话语权”。

工资共商共决,让“涨工资”不再只由资方说了算

50岁的徐兆福是沈阳金杯装焊车间总拼班班长。工作30多年来,他第一次知道“工人的收入还可以由工人说了算”。

去年,沈阳开展了全市汽车行业首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第一份汽车行业集体合同,不同工种的工资平均涨了16%-19%。尽管徐兆福的工资早超过了合同中涨后的工资,但他为工友们感到由衷的高兴。

“比如涂装工种,不少小企业是手工喷涂,作业环境差,身体危害度高,有的工人一月只挣1200元左右。有了集体合同,他们的工资涨了不少。”

作为协商中资方的代表,沈阳汽车工业协会会长房德和表示,集体协商带来的是劳资双方的双赢。既增强了企业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又增强了职工忠诚度,稳定了职工队伍,缓和了劳资关系。

全国总工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共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20.8万份,覆盖企业97万家,覆盖职工3761.8万人。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说。

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沈阳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连续3年半对一线职工收入跟踪调查结果表明:沈阳市签订集体合同企业职工年工资增长率是未签订集体合同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的2倍。

青海省总工会在西宁地区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近七成职工认为改善工资水平的最有效途径是找工会或通过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共商共决,助解收入分配难题

实现中国梦,关键在于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好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改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过低,劳资之间利益分配失衡的问题。

据2012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认为当前工资收入水平“一般”或表示“不满意”。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江松认为,中国梦也是工人梦。工人梦的基本诉求之一就是落实集体谈判权,形成初次分配过程中公平的劳动力定价机制,提高劳动收入的份额。

刘凯是沈阳客运集团天益巴士158路司机。多年来,他因为每天坚持“向雷锋同志学习”被评为市劳模。享受这份职业的同时,他也坦承“同学里做公务员的,比我挣得多得多,我也希望工资能涨一点儿。”

去年,沈阳开展了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刘凯的工资涨了四五百元。“以前没有集体合同,上满30天也就两千七八百元,现在比原来强多了。” 不仅在沈阳公交行业,近年来武汉餐饮行业、上海出租车行业、浙江余姚电线电缆行业、大连软件和机械行业等一大批行业都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协商的探索已扩大至全国31个省(区、市)。

工资共商共决,形式的平等更要实质上的平等

工资集体协商为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带来了实惠。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集体合同质量不高、社会各界认识不够、相关制度规则不够完善等问题。

“集体协商,不仅要让劳资双方坐下来谈判,形成形式上的平等,更要实质上的平等。当前,劳资双方信息不对等以及职工方协商代表‘不愿谈、不会谈、不敢谈’是造成协商质量不高,部分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地板工资’等问题的重要原因。”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说。

他表示,让职工方代表“愿谈、会谈、敢谈”,必须要强化培训,使协商代表熟练掌握协商谈判所依据的“六个要件”,即年度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物价上涨指数、企业人工成本、企业利税总额和经营发展预期目标,做到不培训不盲目协商,不掌握要件不仓促协商。

全总副主席张世平表示,要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关键是要发挥政府在集体协商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承担起制定规则、规范程序、引导进程、调处争议的职责。

此外,她表示,要尽快开展国家层面集体合同立法,逐步形成一整套支撑工资集体协商的法规体系;加大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