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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网】日前,全国总工会与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工资支付与工会参与国际研讨会上透露消息称,全总今年将制定中国工会推动治理企业欠薪问题行动计划,从推动政府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建立工会系统便捷、快速、有效的欠薪救济制度等方面治理企业欠薪问题。 从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拖欠工资等案件来看,呈现案发量上升、欠薪金额增加、拖欠工资行业扩大的趋势,不仅建筑领域工资拖欠问题仍频发高发,加工制造、船舶修造、纺织等与外贸出口紧密关联的行业欠薪问题也明显增多。
或许这能揭示富士康连跳的真相,且看本文分解。
劳动节前夕,发生在郑州富士康生活区的“二连跳”,再次把富士康推到风口浪尖。事发后,当地政府及富士康处于“静默”状态,只有来自富士康工会的“响亮”声音。
但这些“响亮”声音没有让富士康工人们心里亮堂起来。在4月30日通过微博表达对事件遗憾、死者家属抚慰之后,富士康工会5月2日发声明称,跳楼男子未与富士康签订劳动合同,非富士康员工……引起死者家属和网友不少口水。事实上,这个工会一直被质疑。
由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组成的第三方课题组发布的《富士康工会调研报告》显示,只有44.5%的富士康员工知道工会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工会干部的权利;64.3%的工人不知道集团工会主席是谁。
富士康工会成立于2007年,在各地拥有几十家分支组织。这个本应代表工人权益的机构,充其量不过是富士康的传声筒。这种情况在中国民企中不在少数。
20年前,我国企业工会基本上局限在国企范围,随着七成以上员工出现在非公经济领域,很多非公企业相继成立工会。从无到有是个进步。
但形式不等于内容。富士康员工“被工会”现象暴露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工会是谁的工会?为谁代言?
国有企业工会领导由党政领导兼任,更具政府色彩;非公经济中不乏“老板工会”、“老板娘工会”(由老板亲信或老板娘亲戚担任工会领导)。工会与企业主、政府之间更多是一种施与与接受的关系。在这种土壤生长起来的企业工会,体格注定孱弱。
这与国外企业工会的健壮体魄难以并论。加达国际资源投资集团董事长闫长明告诉本刊记者,之前一家中国公司为200多名工人在加拿大办理工作签证,引起了当地工会反对,工会以侵犯了本地工人权益为由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在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劳工制度健全,工会力量强大。制度,或许是中国企业工会焕发活力的保障。
尽管中国也有《工会法》、《企业工会条例》,赋予工会很多权力,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工会让渡了这些权力。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毅表示,一个工会能否成为一个“真正的工会”,不能任由资方言说,需要听到一线工人的声音,更应该观察工会在实际作为中能否真正维护工人的利益。
劳工制度健全需要一个过程。就现有情况而言,中国企业工会也可以有所作为,在企业主、政府与工人的利益夹缝中发挥作用,为工人维护权益。富士康工会如果能将员工更多诉求向上反映、为他们多争取一点权益,连连跳悲剧会不会少一些?
附: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会建会率
中日韩企业工会职能对比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遭遇工会强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