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拒签工资集体合同最高可罚企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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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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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3, 六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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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职工工资拿多少,职工有发言权。”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718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0.1万人。至今年年底,全市建有工会的企业,90%以上要与职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襄阳汉江网消息(襄阳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亮 记者陈霜】“职工工资拿多少,职工有发言权。”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718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0.1万人。至今年年底,全市建有工会的企业,90%以上要与职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目前,我市仍有部分企业拒与职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昨日,市总工会表示,凡是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将不得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争先创优评比活动;企业负责人不能授予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企业不得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

  去年,我市一家大型纺织企业,拒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市总工会通过对其下达“工资集体协商整改通知书”,并向人社部门送达关于该纺织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处理意见书”。通过平等协商,使该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解决了这家大型纺织企业多年来拒签集体合同的问题。“目前,部分央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尚不尽如人意。”昨日,市总工会向记者透露,对拒不与职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市总工会将向人社部门送达“工资集体协商处理意见书”,由人社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可处最低5000元、最高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