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创建劳动争议调解“范本”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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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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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3, 六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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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省、市、区部署的平安建设和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努力把企业、社区、街道“三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打造成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突出亮点,使平湖成为基层调解网络运作“示范街道”。

  笔者了解到,平湖街道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与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效对接,并取得良好效果,确保了平湖社会治安维稳的良好形势。

  经过持续深入实践,创建劳动争议调解的“平湖模式”已经成效初显:

  2009年,平湖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顺利通过区委、区政府考核验收,2010年成为全市第一批街道“中心”示范点创建单位;2010年,街道调委会被评为深圳市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被区委、区政府评为“龙岗区2010-2012年先进集体”;2012年,中央电视台和省、市、区主流媒体先后报道了该街道“夯实基层维稳根基,化解矛盾促和谐保平安”的经验做法。

  ■平湖“实情”

  人口倒挂带来劳动争议调解压力

  “平湖地理区位特殊,流动人口比例大、劳动争议调解案件比例大。但由于创新求变,矛盾纠纷调处态势良好,总体平稳可控。”平湖街道负责人介绍,尽管辖区流动人口和社会管理压力很大,但他们一直在探索新路子。

  平湖位于龙岗区西北部,辖区总面积41.8平方公里,是深圳与东莞两市、龙岗与龙华新区两区的交接点。便利的交通带来第三产业的繁荣和熙熙攘攘的流动人口。平湖街道下辖12个社区,总人口50余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3万人,流动人口47.7万人,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严重倒挂,比例达17:1,大部分流动人口分布在街道1600多家工厂里。

  上述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比例大。2012年,平湖街道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480宗,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多达1346宗,占91%。今年1—5月,街道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23宗,其中劳动争议案件580宗,占93%。尽管如此,街道负责人介绍,近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均得到妥善调处,重点疑难案件和历史积案均能稳控在街道,尤其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特殊防护期”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

  2012年,社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矛盾纠纷案件1184宗,调处1139宗,调处成功率96.32%,占街道案件总数的82%。今年1—5月,社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486宗,占街道案件总数的78%。

  为何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平湖街道在多年来推行的街道与社区两级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调解”格局中,又创新推出街道、社区、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覆盖举措,使之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绝大部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社区,基层维稳根基越来越扎实。同时,企业内部调解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企业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逐步提升。

  宏观与微观结合,创新与实效并重

  ■“平湖模式”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宏观对接、微观突破、打造亮点、务求实效’。”平湖街道负责人表示。

  宏观对接,即街道、社区、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与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运作有效对接;微观突破,是指巩固和延伸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成果,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企业“主阵地”的新突破;打造亮点,将上级文件精神与街道、社区、企业实际有机结合,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处劳动争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衔接,在企业形成“企业自治、资源优化、多方调处”的劳动争议调解运作机制,成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突出亮点;务求实效,强调充分发挥“大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把绝大部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时段,尽可能消化在企业和社区,设法稳控在街道,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平湖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推动“平安建设” 强化街道“大调解” “联调联处”功能

  6月5日,上木古社区达某讯公司50多名员工认为工资过低要求辞职,且在离职手续方面发生纠纷,集体到街道上访。平湖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组织信访办、司法所、劳动管理办等多个部门和上木古社区及时介入调处,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这是平湖街道充分发挥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调解效能,促进街道调解平台、调解信息、调解机制进一步融合,以凝聚“大调解”机制正能量的一个真实案例。

  2011年,为有效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平湖街道出台并实施了诉前联调、执法联动、风险评估、维稳处突、综合应急“五大机制”。

  诉前联调,是以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龙头,法庭、综治、劳动、司法、信访、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诉前纠纷联调;执法联动,是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执法的事项,平湖依托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协调会商,加强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上的联动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单一的局面;风险评估机制,是对街道、社区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维稳处突机制,即在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在街道维稳及综治委的领导下,通过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统筹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共同处置、有效稳控,避免事态扩大的应急机制;综合应急机制,强调在街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平时与战时结合、以防为主、分级响应、部门联动、有效处置的原则,整合部门力量,妥善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维稳事件的工作机制。

  “‘五大机制’的核心是‘联调联处’,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应。”平湖街道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成功处理了一大批案件。2011年6月,街道第一时间获悉某工厂老板拖欠320余名工人工资逃匿、工人准备集体上访的情况后,连夜召开紧急研判会议部署稳控处置措施,立即组成6个稳控工作组进驻该厂,每组包做50名工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尤其是及时做通了该厂中层干部的思想工作、迅速打开工人心中的结,成功化解了该起重大劳资纠纷。2012年11月14日,某工厂60余名工人在街道集结,厂内460多名员工也集结在一起准备上访。街道立即采取“联调联处”的做法,针对不同的员工班组,有针对性地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重大劳资纠纷。

  筑牢“维稳根基” 完善社区矛盾纠纷 调处机制运作

  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关键单元,为了筑牢这一根基,平湖在保持社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运作不变的前提下,以人民调解为依托,实现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完全融合。

  平湖重视发挥社区“第一道防线”作用,首先,认真落实龙岗区委、区政府〔2013〕4号文及区有关社区调委会主任享受社区副职待遇的文件要求,确保了社区治保主任与调委会主任由同一名社区副职兼任,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效率和效能,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因多头负责而导致推诿扯皮的现象。其次,将劳动争议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合二为一,成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员,负责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使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有机结合。再者,抓典型示范,在全街道大力推广鹅公岭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社区”排查抓“早”、预防抓“先”、处理抓“度”的好经验、好做法,产生了良好效果。

  为确保社区发挥作用,平湖建立了较完善的运作机制,12个社区统一采用矛盾纠纷调处“扇形图”运作模式,各社区的矛盾纠纷由社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平台统一受理,由调解员当场调处;调解不了的,由调委会主任牵头调处;再调解不了的,由社区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居委会主任)、主任(综合党委书记)分别牵头调处;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落实。

  “在实际运作中,当企业发生30人以下劳动争议案件时,社区尽可能引导、督促企业调委会迅速开展企业内调解;当企业发生30人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社区立即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及时上报;对于处理不了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向街道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平湖街道综治办负责人指出。

  调解员是实现社区维稳的关键因素。平湖大力强化队伍建设,早在2009年便为12个社区各配备了2名法律本科毕业的专职调解员,去年又为法庭、公安、交警各配备2名调解员。在此基础上,今年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为每个社区再增加2名法律素养良好的专职调解员,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同时,进一步扩充兼职调解员队伍,尤其是吸纳一批威望较高的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物管员代表、社区平安志愿者代表担任兼职调解员。

  此外,落实了街道与社区“双向考核办法”,加强对调解员的绩效考核。对处置案件多、质量高、群众评价好的调解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

  “调解员队伍是街道矛盾纠纷调处的骨干力量,近年来涌现了一批感人至深的先进典型。”平湖街道综治办负责人介绍,白坭坑社区调解员谭华容7年如一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0多起,成功率达95%,防止矛盾激发1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实施“重点突破” 实现企业调解组织的 有效运作

  除了街道、社区,平湖街道还十分注重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主阵地”作用,引导督促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强化企业调委会软、硬件建设,推动实现“五个标准化”运作,逐步增强企业内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从2009年12月起,平湖街道开始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街道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由初创时的13家发展到326家,占街道企业总数的22.5%;其中500人以上企业48家,100人以上500人以下、且有工会组织的企业272家;并按程序完成报备手续,在其他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联络员制度”;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成为街道“示范企业”。

  为推进企业调委会软、硬件建设,平湖街道将企业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融为一体,整合为企业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硬件实现“四有”、“三上墙”,即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工作职责上墙、工作制度上墙、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上墙。

  全利丰五金塑胶制品公司1998年就建立了以厂长为主任的调解委员会,2002年又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该公司为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效率,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实现了调解资源的整合,两块牌子合二为一,建立“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企业内部调解网络,运作良好。该公司还设置了2个法制宣传长廊,开设了图书室,定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法律知识讲座,以各种形式提升员工的守法意识;通过定期召开员工代表会议、工资标准公开计算等方法,使企业管理透明化,减少了劳资纠纷隐患。

  对已组建调委会的326家规模以上企业,平湖街道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覆盖,逐步实现“五个标准化”运作。分别是调解文书标准化,即统一使用区规定的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后的一系列调解文书、卷宗袋、台账本;处理程序标准化,即按劳资纠纷的大小主动介入、分类处理、积极处突;档案管理标准化,即档案涵盖内容包括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劳资案件调解、调解员培训、法律法规宣传、各类报表等资料;信息报送标准化,即指定信息员负责调解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并按要求按时保质上报有关调解信息;调解员履职标准化,即企业调解员严格按要求履行好调解员职责。

  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公司按照“五个标准化”要求,不断探索适合企业实际的调解办法,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建设,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到企业开展法律讲座、调委会与工会组织员工联欢等方式,增进员工对法律法规和调解组织的了解,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考核保障 整合出3000多万元 “平安平湖基金”

  要确保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组织进一步更好发挥作用,完善考核和强化资金保障是关键。

  劳动争议调解是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调解”的重要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平湖街道将其纳入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进“示范街道”建设;社区考核工作由街道维稳及综治办、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落实,调解员考核由司法所、劳动管理办牵头落实。

  其次,严格落实市、区综治信访维稳“一网考核”办法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处置“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在街道“中心”成员单位中,矛盾纠纷排查处置考核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劳动管理办、信访办;问题隐患排查处置考核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所、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法律援助考核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口和治安管理考核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是维稳及综治办。街道“中心”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如在市、区年度考核排名中低于平均水平,考核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终考核即不能评为优秀。

  在调解基金整合方面,2005年,平湖街道出台了《平湖街道企业欠薪保障金实施细则》,对企业欠薪保障金的来源、筹集和管理、使用原则、使用审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尤其对于企业欠薪保障金的来源,规定各社区、驻平湖工业区、平湖投资管理公司按属地企业数量、规模定额一次性上交,同时按属地年度使用保障总额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据统计,8年来,该街道筹集的欠薪保障金累积至450万元,为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初,平湖街道将群防群治工作保底拥有的150万元奖励基金,加上9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为群防群治出资的2545万元,再加上企业欠薪保障金450万元,整合为拥有3000多万元资金的“平安平湖基金”,同时大力倡导、鼓励社会各界以自愿为原则,出资用作平安基金。

  一个街道综治部门的思考

  还需迈过“四道坎”

  ■平湖启示

  面对当前形势,平湖街道综治部门负责人毫不掩饰地说,目前仍然存在四大难题,推进和完善基层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任重道远。

  摆在第一位的是专业化调解力量不足。当前社会正值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频发,街道现有调解力量长期超负荷工作,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矛盾纠纷调处需求。

  其次,企业化解争议的主体能力不强,相当部分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认为“赚钱是自己的事、化解矛盾纠纷是政府的事”,甚至还出现过矛盾纠纷爆发后“政府在出力、老板在喝茶”的怪现象。劳动争议调处本是企业分内之事,但企业往往将其推给政府。

  另外,企业员工担当调解员有利也有弊,企业员工代表担当调解员本来是好事,其对工人的处境感同身受,能够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但同时又有其“先天不足”,比如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跳槽”现象严重,人员流动性大;再者,他们与其他员工是同等身份,一定程度上也使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还有就是“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艰巨。很多劳动争议往往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所致,因此加大“六五”普法力度将有利于矛盾纠纷调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接下来,平湖街道综治部门将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将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与平湖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街道社区两级大综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和平安建设,不断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策划:温石祥

  文/图:陶清清 黎本智 李岩

  钟征 李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