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批准日期: 

2013/02/27

发布日期: 

2013/02/27

实施日期: 

2013/02/27

主文: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27日     
    
 
 
                2013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劳动者素质为主题,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扎实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更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开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全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5万人,创业培训5.5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50%。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高级工5.5万人,技师、高级技师0.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达到4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切实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政策研究。研究制定我省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我省职业技能竞赛规则,规范技能竞赛活动。
 
(二)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积极争取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经验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会同财政厅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办法,适时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定工作,支持建设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活动。统筹规划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行业、企业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积极为四川省第五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手的备战工作。完成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二、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四)继续实行职业培训目标管理。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培训需求情况,分解下达201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主要目标任务。加强职业培训统计分析,实行职业培训季报制。
 
(五)积极推进职业培训。按照人社部职业培训年活动安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职业培训示范城市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培训对象需求、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乡镇)、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援助力度,组织开展“千名藏区群众创业培训行动”。
 
(六)强化职业培训规范管理。研究制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通过强化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估,实现培训补贴政策的惠民效果。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确保各级数据的无障碍对接,实现对职业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和对职业培训过程的全程监督,提高培训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推动民办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根据四川实际,修订完善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引导民办培训机构优质办学。组织开展检查评估,促进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三、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提升办学实力
 
(八)完善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依据部颁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制定下发《技工学校评估细则》、《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技师学院评估细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技工教育成本核算,制定技师学院收费标准。研究制定技工院校管理工作规范,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九)推动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继续实施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申报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清理整顿和省重点技工院校、高级技工学校的复评工作、促进技工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启动第三批技师学院评估工作。
 
(十)落实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重点抓好政策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等规范管理工作,并对全省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范围,指导国家中职教育示范校和其它具备条件的重点技工院校应用国家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成果开展教学,改进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按照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和认定工作。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教研成果评选和管理人员研修活动。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年度统计工作。
 
(十二)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将技工院校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畴,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宣传、统一招生代码。指导技工院校拓展生源渠道,将招生对象由初、高中毕业生拓展到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
 
四、开展技能人才鉴定考评,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十三)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评价。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推进院校鉴定考务管理平台试点工作,按照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改革工作要求,完善过程化考核办法。严格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办法。继续推进专项能力考核工作。
 
(十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继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制度,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考评工作,突出抓好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扎实开展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
 
(十五)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为重点,加强质量督导。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完成2至3个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研究制定20个通用职业(工种)鉴定机构资格条件,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审批。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强化考务管理,规范鉴定行为,提升鉴定水平。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业务培训,抓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做好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运行和管理工作,抓好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