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作者(来源): 

福建日报

发布日期: 

星期五, 2013, 八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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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林泽贵胡晓牧)记者近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市已调整2013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发伤残津贴分别为:482元、455元、428元、401元。据悉,这是历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调整,计发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调整涉及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2013年1月1日前,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已计发待遇的工伤职工、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另外一类是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