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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上班近8年,劳动关系解除后员工要求公司支付5万多元经济补偿,酒店说员工是非全日制工(按小时付钱,也称小时工、钟点工)而拒绝支付。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劳动者仅获赔2500元失业保险金。劳动者不服,目前已上诉到市五中院。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吕延
工作近8年离职后索赔
江女士诉称,她是2005年9月8日应聘到位于重庆经开区的松藻盛大酒店,岗位是客房部保洁员。自入职以来,酒店没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会保险,每周实行白班、夜班工作制—白班9小时,工作时间是早上8时到下午5时;夜班15小时,下午5时到次日早上8时,节假日无休,工资待遇每月1805元。
今年1月15日,江女士和松藻盛大酒店解除了劳动关系。她起诉到法院,要求酒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始未办理社保的经济损失及失业保险等共5万多元。
与江女士同时起诉的,还有另外4名员工。她们和江女士一样,有相同经历。
酒店称钟点工不用赔
松藻盛大酒店代理人辩称,江女士等5名员工和酒店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并拿出各自在2010年签订的《重庆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代理人称,该合同证明江女士与酒店之间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合同约定每小时工作报酬9.6元,每天工作3小时。
法官解释,非全日制用工也称小时工,工作报酬按小时计算。法律规定,小时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酒店代理人拿出了有江女士签字的出勤签到表和工资表。酒店方想证实:江女士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上午上班,工作时间为8时到11时;如是下午上班,工作时间为14时到17时。同时,江女士每月领取的工资从800元至1500元不等,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发放两次工资。
酒店代理人称,既然是钟点工,根据法律规定,就不需要单位缴纳社保,也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法院一审判决是钟点工
江女士称,她每天工作至少9小时,还和其他员工一样评过先进。江女士代理人认为,酒店虽然签订了非全日制合同,但事实上江女士就是全日制劳动者。酒店这种做法,完全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为幌子,用合法手段来掩盖非法目的。
法院认为,由于双方签订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江女士对双方劳动用工形式界定是明知的。合同履行期间,江女士签字的考勤记录证明她每天工作时间未超过4小时,同时她也没有证据证实签非全日制合同和签考勤记录时是被胁迫、欺诈的。所以法院认定双方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昨天,南岸区法院民四庭有关法官称,江女士等人收到判决后表示不服,已经有4人上诉到市五中院。
钟点工全日制工有啥不一样
钟点工和全日制工,待遇有啥不一样?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祥伟对此进行了解读。
钟点工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全日制用工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钟点工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通过口头约定。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钟点工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全日制用工单位不能任意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合同,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钟点工每个月至少付二次工资,而全日制用工一般都是一个月付一次工资。
钟点工的社会保险、年休假、高温补贴等可以约定,一般用人单位都不会给;全日制用工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并安排员工年休假、给予符合条件的员工高温补贴等。
翻出自己劳动合同
看看是否做了手脚
钟祥伟称,因为钟点工对用人单位来说极大降低了劳动成本,所以不排除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及具体操作中,采取作假方式来忽悠劳动者。你不妨翻出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看是否被老板做了手脚:
一是工作时间是否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二是每次支付工资的时期是否未超过15天;三是单位是否限制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禁止到其他单位工作。最主要是第一条,如果合同写明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24小时,而你实际上班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达到六七小时以上,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你就应该维权了。
专家教你这样维权
钟祥伟称,当你发现自己干的是全日制工的活,却被当成小时工打整,应当先悄悄取证—关键证据就是证实自己的工作时间。这类证据包括工友在内的人证,每天上班超过4小时、每周上班超过24小时的考勤表、打卡等书面证据,上班期间交接班记录证据(如果该记录有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更好),如果能调取上下班视频摄像等影像证据也不错。还有能反映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量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拿到这些证据后,就可以和用人单位交涉谈判,要求享受全日制职工待遇。并将整个交涉过程全程录音,注意取证重点是围绕工作时间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