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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身为医学检验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其妻子却在武汉开了一家医疗科技公司,两公司经营范围部分重合,这引起医学检验公司不满,遂将该总经理开除。总经理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双方就劳动争议的赔偿问题闹上法庭。昨悉,经法院调解,遭解除劳动合同的总经理近日获原单位补偿共24万元。
老婆“抢生意” 老公被开除
40岁的顾磊(化名)是湖北人,2004年进入浙江杭州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工作,任职期间,双方共先后签过两份劳动合同。2008年6月合同到期后,顾磊被总公司调派至武汉分公司任总经理,双方签订了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3年5月31日。之后作为高端技术人才,他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除工资外,还享有一定的资金补助。
去年4月,顾磊的妻子在武汉成立了一家医疗科技公司,在经营范围上有部分内容和顾磊所在的武汉分公司有重合,并与一些曾与武汉分公司有合作的医疗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虽然武汉分公司也与该医疗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但对医疗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严重不满。
公司认为,顾磊身为高管人员,投资一家和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于是同年11月21日,以顾磊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他开除了。
经法院调解获赔24万元
今年3月,顾磊向区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武汉分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305万余元。
仲裁委经审理,对顾磊提出的年终奖、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失业保金和“黄鹤英才计划”项目奖励等均不予支持,并最终裁决,武汉分公司一次性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共22.9万元。
顾磊不服,向法院起诉。他认为,妻子的这家公司与原公司并非竞争关系,因此不能因工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有部分重合而认定自己违法或违规。他被总公司调到武汉分公司后任管理工作,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原单位应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支付差额。而“黄鹤英才计划”项目的奖励经费已经审批发到原公司,4万元奖励应正常支付,不能因将自己开除就不兑现了。
最终经法院开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单位一次性支付顾磊各项赔偿共24万元,顾磊向法院撤诉。
律师点评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钰林介绍,竞业禁止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人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顾磊若能证明其投资的公司和原所在公司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就不能单纯认定他违法。
因此公司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而作为劳动者,也应遵规守纪,不要做出损害单位合法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