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尝试强制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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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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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13, 十一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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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出头的女职工王凌在广州分公司武汉地铁3号线王家墩中心站项目上班,见到记者她高兴地说:“现在每个月,我都能见到儿子一次了。”

      她受益于近期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在建筑行业内率先尝试的强制休假制度。该制度规定,职工可以两月累计休假7天,这为常年在外作业,与家人两地分居的职工与家人团聚提供了保障。

      建筑施工企业,加班抢工、节假日不休息司空见惯。为早日修通地铁,单位日夜施工,没有节假日。虽然家在湖北宜昌,离武汉不远,王凌却很难见到儿子。为此,她很纠结,几次想离开施工单位。

      像王凌这样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员工,在铁路、桥梁、公路、隧道等建筑行业很普遍,却因为“行业如此”、“几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等固有观念,缺少改变现状的举措,甚至是关注。

     “流动施工单位工期紧,经常是接手的活一开工就抢工。以往公司经常以工期紧为理由,双休日不休息,让员工连续工作,发放加班费。”党委书记韩利斌说,虽然大多数员工已经习惯于这种工作模式,但考虑到行业特殊性及员工的工作疲劳周期,为避免疲劳工作导致效能低下,影响施工安全质量,企业决定强制员工休假。同时也希望以更多人性化管理,留住人才。

       按照就地轮休制度规定,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安排妥善安排全员轮休;项目部每月应安排员工休假3天,每月月底应根据次月施工情况,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前提合理制定轮休表,轮休安排应优先考虑现场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根据轮休安排执行强制性休假。如遇特殊需要必须在已安排的轮休日上班的,应提前通知本人,并在本月另行安排时间休息,两月累计安排休假7天,保证员工正常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