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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普调计算方法
1、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乘4%;
4、按上述3项增加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缴费每满1年增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240元。
本月起,南京市68.15万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岁、75周岁到8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与往年在退休工资的基础上普遍增加10%不同,低于3000元的退休人员,此次补足10%;高于3000元的,更加科学地分段增补。在保持不同退休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相对缩小了差距。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此番调整是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2014年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范围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分普遍人员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调整两部分。
普调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普遍调整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在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在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案例一:
以退休人员老王为例。他在去年底以前每月退休金为2800元,工龄达35年。那么此次他的退休金调整公式为:40元+(35×3)+(2800×4%)=40+105+112=257元,因为超过了240元,因此不享受此次调整中的托低待遇;但因为老王调整后待遇又低于2800元中的10%即280元,需要补足到280元,那么257元再加23元,所以老王此次调整后的退休金标准为280元。今年元月起,他每月可以拿到2800+280=3080元。
案例二:
以退休人员老李为例。他在去年底以前每月退休金为4200元,工龄也是35年。那么此次他的退休金调整公式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在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那就是300元;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即(4000-3000)×6%=60元;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即200元×4%=8元,老李此次调整增加的退休金就是300+60+8=368元,即4200+368=4568元。
高龄退休人员另外再增发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上半年退休人员7月起补差
据介绍,2013年南京市养老金调整后月平均水平为2285元,受全年新增退休人员影响,去年12月实际平均养老金水平为2227元。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对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