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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14, 十二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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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年终,农民工等群体能否及时足额拿到“血汗钱”?河北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制发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可直接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报案、投诉和举报。
一般欠薪案件由人社部门调查取证后移送公安机关,但人社部门手段有限,不少调查已超出其权限而无能为力。对此,河北明确,5种情况公安应提前介入、实施联合调查:调查行为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超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定权限的,行为人有转移资产、逃匿、销毁证据等迹象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中遇到暴力阻挠、恐吓或威胁的,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要求结案时间短、案情复杂的,经协商确有必要联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银行账户、房产、物产等资产状况进行调查,依法控制行为人,并及时向人社部门通报调查取证结果。
一般欠薪案件,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案,经认定后立案。此次河北明确,若一时找不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直接受理相关报案及投诉、举报。经审查未经人社部门或政府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社部门或其他部门投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已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等处理且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应直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