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5, 一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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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于网络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补助5000元。
意见规定,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从事网上创业或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经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领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管理办法及缴费标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无偿资助、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网上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此外,对于自主创业杭州也将加大资金支持。意见提出,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并将实施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基金项目和“海大基金”“涌泉计划”等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投资、贷款、担保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