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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15, 四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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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失业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日发布。这一预案旨在提高政府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调控失业的应急处置能力,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失业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杭州市将失业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一级(特别严重)失业、二级(严重)失业、三级(较重)失业。
其中一级(特别严重)失业是指登记失业率达到6%以上,并持续2个月以上;市(区、开发区)、行业(产业)的多个企业关停破产造成1500人以上失业;市(区、开发区)、行业(产业)的多个企业一次性裁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的;单个企业关停破产造成600人以上失业;从业人员在600人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裁员300人以上。
应对失业处置(失业调控),预案包含了多种计划,以一级失业应急措施为例,需要实施紧急失业援助计划、实施紧急就业稳定计划等。如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缩短工时、岗位轮换、降低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避免大规模裁员。
同时规定,对虽然达不到上述预警级别,但因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经工会主席或者职工代表签名的裁员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裁员前企业应当履行与职工的权益关系,按规定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裁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预案还规定,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是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