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作者(来源): 

辽宁职工报

发布日期: 

星期三, 2015, 八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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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旦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实际操作中,工伤待遇的种类及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要根据职工年龄、所在地域、伤残等级等各种情况综合计算,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厘清或掌握。

  这些费用工伤基金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27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补助工资的90%—75%。

  ■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补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30%。

  工亡职工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享受40%—30%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