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星期二, 2015, 十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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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日前制定的《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被评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的用人单位将入“黑名单”,并纳入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湖北省自2005年开始实行《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在全省推行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此次颁布的新办法在暂行办法基础上扩大了评价对象,增加了评价指标,同时还加大了对诚信用工单位示范宣传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经过评价程序,用人单位将被划分为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单位、基本诚信单位、失信单位四个类别。被评为诚信先进单位的,3年内免予书面审查,建筑业企业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被评为失信单位的将列入“黑名单”,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
据介绍,企业负责人不参加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企业不参加优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不能享受有关资金奖励扶持。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