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防毒面具上班 不如靠法律维权

作者(来源): 

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 

星期五, 2017, 二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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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成都商报》报道,今年春节前,成都某公司搬了新家。部分员工进入新办公场所发现,装修还正在进行。由于异味太大,该公司员工至今不得不戴上口罩甚至防毒面具工作。

      公司强令员工在装修污染严重的办公场所办公,否则“按旷工处理”,不仅显得不近人情,也违反我国相关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此外,《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以“戴上口罩甚至防毒面具”的方式应对空气污染,虽能解一时之困,但并不利于自身合法维权,对企业难以实现长久威慑。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劳动合同法》中也提及,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兑现这些法律,才能让企业真正长记性。

      职场人士应当意识到,包括劳动权、健康权在内的公民权利,是在不断主张并争取的基础上获得,面对违法侵权行为,当事人必须积极作为,才能让权利从法律条款中“站起来”。同时,从法治建设角度来说,一旦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严格的监管和执罚,才能保证法律的生命力、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