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快递分拣工猝死在工作岗位,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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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2023, 二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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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快递分拣工猝死在工作岗位,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

     近日,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上猝死引发热议。浙江宁波的孙先生称,60岁的大伯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

     出事后,家属和宁波中通公司沟通,对方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几万块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但家属未接受此方案,希望按照工亡流程处理。

     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所确定的权利主体,主要是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职工。从目前媒体提供的信息来看,逝者确实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在法律层面上不具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条件。但是,60岁分拣工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在情理上让人难接受。

     公开信息显示,涉事的浙江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个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动仲裁案件,案由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年报信息显示,该公司2016-2020年年报信息中参保人数均为0。

     能否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此事件中劳动者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亡,还要结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方式,有没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有没有固定的打卡制度,有没有固定的休假日,工资发放是否具有连续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管理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身依附性等,通过综合衡量后,才可以认定是否构成工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澎湃新闻  |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