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领导电话罚款10000?公司这种规定合法吗?

作者(来源): 

法律法规整理

发布日期: 

星期五, 2023, 三月 17

文章标签: 

公开文章分类: 

       近日,贵阳一家初创型公司现行奖惩制度中有多条罚款制度,比如不接董事长、总经理电话1次或超过1小时不回复,发现1次罚款10000元等登上微博热搜引起网友热议,虽然该公司回应并未以此处罚员工,但这种规定,不禁让人质疑真的是合法的吗?今天,本文将通过下面的案例为大家解读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的、企业如何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

【基本案情】 

       朱某系某快递公司的员工,岗位为操作部经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19条约定,“公司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人事手册》及《员工手册》均对本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雇员应该严格遵守《人事手册》及《员工手册》的规定。”其中《员工手册》规定:“提供、系统输入或上载虚假的信息、数据等等为不诚信、欺诈行为,且存在上述不诚信、欺诈行为不以该行为是否出现严重后果为限,也不以该行为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为限。”后快运公司经调查发现,2020年1至6月间,朱某对驾驶员的跟车培训有5次记录错误,遂据此解除了与朱某的劳动合同。朱某不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院裁判】   

       该案经劳动仲裁和一审都没有支持朱某的诉讼请求,朱某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朱某录入信息错误,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认定其构成严重违纪。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处分劳动者的,应当对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本案中虽然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不以该行为是否出现严重后果为限,也不以该行为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为限”,但该规定对于劳动者过于严苛,与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相悖,故对该规定本院不予参照适用。公司解除朱某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鉴于双方仍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和客观条件,遂判决:某快运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实操建议】

1. 合法性

       合法有效是指规章制度的制定内容、制定程序、内容公示都要合法。用人单位应保证规章制度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试用期、工资、休息休假、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经济补偿、违约金等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

2. 合理性

       规章制度是单位行使管理权的重要依据,内容须具有合理性。规章制度是否合理,要从其内容是否明显超出社会大众一般认知、与正确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对劳动者过于严苛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单位以不合理的制度处理与劳动者的关系,会面临法律风险。

3. 须经民主公示

      民主程序是指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听取、研究职工的意见并将最终通过的规章制度向职工公示。

对民主公示的过程,用人单位应当留存相应的证据,例如:

(1)民主讨论的相关记录,如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纪要等;

(2)公示的方式可以采取放置公司网站或内部系统、在单位的公共区域将规章制度内容全文公告、发送电子邮件、会议宣讲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针对不同的形式应注意留存相应的证据,如纸质签收文件、拍照、录像等等,必要时采取公证形式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