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效益下滑可否单方给员工减薪

发布日期: 

星期五, 2008, 十一月 28

[咨询问题]

受全球经融危机的影响,我公司经济效益下滑明显,所以,公司希望通过给员工减薪的方式来度过难关,但是,我们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的约定,请问:我公司可以单方给员工减薪吗?

劳资先锋(www.labourlaw.com.cn)首席律师詹德强 先生回复: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属于可以减发工资的情形,但是,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在目前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例如:通过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可以给员工减薪,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注意遵守相应的合法程序。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毕竟减薪就是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一般而言,公司是不能单方给员工减薪的,若需减薪必须要经过正当合法的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