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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并非所有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存在某些问题,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导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权益受损。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例如:
-劳动者伪造学历、工作经历,骗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不签合同就不发工资为由,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合理条款。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例如:
-“工伤自理”条款(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离职后永不从事同行业”(竞业限制需符合法定条件,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例如:
-约定“自愿放弃社保”(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约定“加班无加班费”(违反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如3年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而法律规定最多2个月)。
综上,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双方是否签字盖章,更关键在于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因欺诈胁迫订立合同,还是试图通过条款规避法定义务,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合同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是一纸形式,更是一项法律行为,须以合法为前提,方能真正保障双方权益。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7条)
2.劳动者已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报酬(按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28条)
3.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主张赔偿(如未缴社保的补缴、经济补偿等)。
4.劳动者因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
三、典型无效情形解析
1.签约对象不具主体资格
若用人单位为未经合法注册、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实际已注销的企业,或劳动者冒充他人等,则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可能因不具备主体资格而无效。
2.限制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合同条款
例如,用人单位单方面设定“未经允许不得怀孕”“不得加入工会”等限制劳动者人格权、民主权利的条款,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相应条款依法无效。
3.免除单位责任的合同条款
如合同中规定:“发生工伤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加班工资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均属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应属无效条款。
4.胁迫或欺诈致使签约
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虚构职位信息或通过威胁手段逼迫劳动者签约的,或劳动者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和用人单位签约的,因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构成可撤销甚至无效合同。
四、合同无效并不等于无保障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合同无效就是白干了,其实不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合理费用。
此外,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行政机关介入调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及相应经济赔偿。
五、合规建议
对劳动者:
*核实用人单位合法性,警惕“皮包公司”;
*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对涉及薪酬、社保、休息权等内容特别关注;
*保留相关证据,如面试记录、招聘广告、工资转账记录等,为维权提供支持。
对用人单位: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避免违法条款。
*如实告知工作内容、薪资待遇,避免欺诈风险。
*及时办理社保、公积金,避免法律风险。
【结语】
劳动合同是职场人的“护身符”,但签订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掉入无效合同的陷阱。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才能减少纠纷,维护自身权益。